

儿童业态不能布置在3层以上楼层!
儿童业态不能布置在3层以上楼层!
儿童业态不能布置在3层以上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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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商业业态落位时必定听到的言论
那么究竟是为什么?
是经验?是租金?还是其他规范?
除了3层以上楼层不能设置外
其他楼层有没有规定?
商业前期定位最终以业态落位呈现,业态落位时,我们经常能听到儿童业态不能布置在3层以上楼层的说法,对于一些商业地产新萌甚至就连一些商业地产老鸟,也不知道到底为什么不能布置在3层以上楼层。若你刨根问底,他们会告诉你这是经验!
经验固然重要,细细深究,其实并不是无迹可寻。在上一篇《商业地产防火分区浅析》中提到“消防对业态布局、划铺、单层面积、动线布置、通道宽度、楼梯数量等都有要求。”而儿童业态就属于消防平面布置中的特例。
那么儿童业态有哪些消防规范:
根据GB50016—20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4.4规定: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 3 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 2 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
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2、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3、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4、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5、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在5.4.4 规定中,第1—4条为强制性条文
儿童行为能力均较弱,需要其他人协助进行疏散,因此本条规定作为强制性条文
显然儿童业态除了不能布置在3层以上楼层,还不能下地;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建筑还不能布置在3层,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只能布置在1层,高层建筑还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那么除了地下和3层以上楼层外,其他楼层设置就一定合适吗?
结合商业运营,不难发现,儿童业态一般需求面积大,承租能力却较差,因此在实际商业运营过程中儿童业态一般不设置在1层。
综合上述,在商业业态落位中儿童业态一般布局在2层和3层;
说明:
本文所述的儿童业态主要包括: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儿童用房和儿童活动场所,不包括儿童零售。
——鉴正伟业(重庆)
咨询顾问中心: 周全 供稿
2020年8月10日